更新时间:2009年04月21日
来源:四川在线
3月20日开始,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规范执勤执法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培训班结业,90多名来自各市州交警部门的分管副支队长、秩序科长以及业务骨干全部闭卷考试,通过了对4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学习测试。这次培训是继之前进行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长培训后的又一次全省性业务培训,标志着四川公安交警“规范化、信息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工作中执法规范化全警培训工作的全面展开。
按照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的统一部署,四川省交警部门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自练结合及轮值轮训等执法规范化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授课、参观学习、座谈交流、演讲、竞赛等形式,全年实行全省性培训30次以上,预计投入培训经费300余万元,各市州培训上百次。全省培训包括组织支队长、政委、大队长、教导员培训,以及对事故、秩序、车管、法制、宣传、科技等岗位骨干和法制员的集中专业培训,各市州交警集中所有民警培训,并结合岗位练兵、网上练兵等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教育。同时,为注重培训效果,四川交警部门将组织执法宣讲活动,执法标兵(先进执法岗位)评选及网上执法绩效考评等活动,提升民警的执法规范、执法形象、执法水平,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的,使全省交警用规范和良好形象执勤执法,用规范和标准行为执勤执法,用齐全和有效装备执勤执法,用规范和严明程序执勤执法,用法律和社会效果执勤执法,用严密、模范的纪律执勤执法。
数谷网转载自四川在线